各市财政局、各有关企业:
?????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7号),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,提高经济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企业会计准则、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财政部制定了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煤炭行业》,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煤炭企业范围内施行,其他煤炭企业参照执行。现将制度转发如下,请参照执行。
附件:?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——煤炭行业.pdf
省厅文件:http://www.sdkjxxw.cn/info/view/2114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