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财政局、有关企业:
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,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,规范企业会计行为,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,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,财政部于近期对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》进行了修订,草拟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研究,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意见,并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结果反馈至财政厅会计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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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1616室? 王朋蓬? 吴敏
地? 址:济南市济大路3号? 250002
电? 话:0531-82669793? 82920823(传真)
邮? 箱:zd1607@126.com
附件:1.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.pdf
2.附件2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pdf
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
2016年9月8日